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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淘宝网“中国质造”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网“中国质造”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淘宝网“中国质造”的所有卖家和代销店铺。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则是《淘宝规则》的下位规则。《淘宝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条【类目范围】淘宝网“中国质造”开放类目中,卖家有权根据自己主营类目选择第一主营、第二主营或第三主营类目经营。
第五条【诚信承诺】“中国质造”卖家、授权代销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中国质造”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品质平台。
第二章 定义
第六条 “中国质造”,是指为制造企业提供自主品牌孵化,制定较高的品质标准,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q.taobao.com。
第七条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是指“中国质造”的入驻店铺必须首先登记为淘宝网企业店铺,具备企业经营资质的店铺主体;同时有自主注册商标或持有品牌权利人的授权文件,对品牌商品进行经营的店铺。
第八条 代销店铺,是指“中国质造”的企业店铺可以授权其他集市店铺进行商品代销。
第九条 实地认证,是指淘宝网指定的认证机构按照“中国质造”入驻资质标准,对入驻企业进行上门实地认证并产出报告的一种认证手段。
第三章 入驻
第十条【基本入驻条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网“中国质造”市场:
(一) 已经开通企业店铺,且店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 主营类目和产地经营品类相符;
(三) 以自有品牌入驻的,须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他人授权品牌入驻的,须获得品牌方直接授权;
(四)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五) 卖家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中资质条件限制;且不得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情况。
(六) 签署《“中国质造”卖家承诺函》
(七) 入驻需提交企业资质,经淘宝预审备案,且需符合该类目的准入条件;
(八) 自被“中国质造”市场清退之日起已满6个月;
第十一条【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中国质造招商系统线上提交申请资料后,“中国质造”市场将对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企业制造能力、设计研发能力、营销能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审核期限】将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毕后通过旺旺、站内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通过将同时答复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三条【资料认证】平台预审判断基本符合资质要求后,申请人需要走实地认证证实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政府盖章背书推荐的企业,提交入驻申请后,如资料详实无误,淘宝预审备案后即可入驻,但淘宝网保留实地认证抽查的权利;申请人需要自行承担实地认证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入驻操作】申请人通过“中国质造”市场审核后,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登陆“中国质造”市场进行相关操作,包括品牌信息录入、产品发布、授权代销店铺等。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十五条【商品发布】淘宝网“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都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同时该商品须提供符合中国质商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商品打标】淘宝网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的商品打标逻辑:
(一)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身份标识正常,店铺经营状态正常;
(二) 符合审核批准后的类目范围;
(三) 符合审核批准后的登记品牌;
第十七条【商品质量标准】淘宝网“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的打标商品,均需要遵守商品所在类目下中国质造商品标准的要求。
相关质量标准细则详见:链接
第十八条【商品质量管理】“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应在活动前送检,并接受淘宝网的品质抽检:
(一) 参加“中国质造”相关营销活动,应主动提前送检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机关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CMA、CNAS相关资质),或淘宝网指定第三方质检机构,且直到送检结果符合“中国质造”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送检费用;
(二) 接受 “中国质造”的日常销售抽检,抽检不达标商品淘宝网会做相应的删除处理并依据淘宝规则进行相关处罚,被抽检卖家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质检费用;
(三) 如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交易纠纷,如任何一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机关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淘宝网指定第三方质检机构,认定卖家销售的“中国质造”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标准的,店铺需要承担检测费用,并对纠纷买家进行退一赔一;
(四) 因检验结果达不到“中国质造”质量标准的商品,淘宝网有权删除商品;并依据淘宝规则进行相关处罚。
第十九条【代销关系建立】淘宝网“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对其在系统登记的品牌可以进行代销授权销售:
(五)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在进行授权操作前,必须已经在淘宝网上完成品牌库品牌登记,并通过审核;
(六)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可以授权最多不超过3家淘宝网代销店铺进行代销,且自入驻“中国质造”市场之日起1年内授权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七)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在线签署《“中国质造”卖家承诺函》,并履行承诺条款;
(八) 代销店铺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中资质条件限制;
第二十条【代销关系管理】
(一) 代销店铺经营的授权品牌下且授权类目的商品会打上“中国质造”的标识;
(二)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需要自行管理代销店铺的授权品牌货源情况,并承担因商品质量引起的纠纷责任,如果代销店铺销售“中国质造”打标商品的因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删除商品、店铺扣分),授权的“中国质造”企业店铺进行连带处罚;
第二十一条【代销关系解除】
(一)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可单方面解除授权关系;
(二) 代销店铺的“中国质造”打标商品,自解除之日起45天内发生的任何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商品维权,“中国质造”企业店铺应按《淘宝规则》及本管理规则承担售后处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行为规范】淘宝网“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须遵守《淘宝规则》中关于市场管理、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退出
第二十四条 【主动退出】“中国质造”企业店铺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态,选择退出“中国质造”市场。
第二十五条 【资质清退】
(一) 卖家已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所提交的企业资料,如果其中一项存在与淘宝网指定第三方实地认证机构产生的报告不符,经过淘宝网核实为企业资料问题,清退“中国质造”市场资格,且6个月内不允许再入驻;
(三)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地认证的卖家;
(四) 卖家不符合“中国质造”市场入驻条件;
(五) 卖家不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中资质条件限制;
(六) 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处罚,累计扣分满十二分的,永久清退;
(七) 卖家因出售不合格商品且涉及人身安全,永久清退;
(八) “中国质造”企业店铺以及代销店铺商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但是不符合“中国质造”标准且累计3次检测不达标的,清退“中国质造”资格,且6个月内不允许再入驻;
第二十六条 【退出再入驻】“中国质造”企业店铺自主申请退出或被平台清退的,符合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永久清退除外。
男女鞋行业附加细化规则
第一条 男女鞋行业中国质造入驻的商家在符合以上条件和规则的基础上还需要符合:
第一条 第二条 工厂人数100人以上,有明确的品牌定位、品类风格定位,且年产值在2000万以上(包含2000万)
第二条 第三条 产品质量物理性能测试和化学性能测试高于国家合格标准并且外观质量达到国家优等品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必须全部加入淘宝平台质检险
第五条 商品描述必须和实物100%符合。含材质、外观等
第六条 所出售商品满足30天无理由退换货(待定)
入驻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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