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最火的话题和流量都围绕着:冰墩墩/女足/谷爱凌展开,全国上下都沉浸在北京冬奥会的盛况中,其中最容易变现的还是属于冰墩墩等奥运周边的产品,老白之前已经分享了两期关于冰墩墩不可在线上随意售卖的文章,有一些读者认为:如果线上不能销售,那么能不能转到线下去销售? 那么今天就在做一期关于奥运相关产品的分享,核心很简单,老白想和大家说的就是:线上或者线下如果你未经许可均不得发布以及生产奥林匹克相关商品,这里包括有冰墩墩和雪容融以及各类的奥运标识,目前整个冬奥会的周边产品其实已经完全被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有商标、著作权和专利。 但凡是想未经授权生产和销售的,不管你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将收到管控,甚至收到行政处罚和诉讼通知。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内容: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同时,要熟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保护的63件奥林匹克标志。禁止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及其近似标志的行为。 这里老白特意去商标局查询了商标局公布的关于冬奥会标志的文件,现在分享给大家目前是哪些图形已经成为了商标。 昨天已经有新闻公示说有3人在高价倒卖“冰墩墩”,涉嫌非法牟利,已经依法行政查处:在指定销售网点等地高价倒卖,非法牟利,已涉嫌扰乱正常的购买秩序。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目前来说,想要谋取“冰墩墩”的庞大流量做文章,赚取“冰墩墩”的这波‘红利’,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都不支持,其中线下的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工商部门等早已开始查处和行动,可以说,线下只会比线上更加的严格以及处罚的更加严重,特别是一些工厂,如果被查到了,就会面临大额的罚款。 而线上老白也查到了1688发布的一条规则: 明确告知未经授权卖奥林匹克相关产品是会收到扣分的处罚。 从这次“冰墩墩”事件以及相关的线上线下的措施,老白是真切的感觉到我们中国已经是一个知识产权大国,只要是国家想要保护的东西,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之强,处罚速度之快是别的国家难以想象的。 其实我们买不到“冰墩墩”不一定就是坏事,有句话说得好: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这次“冰墩墩”的热度,为我们的冬奥会增添了非常多的欢乐氛围,我们可以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看到很多的群众自发的手绘“冰墩墩”,捏泥人,编段子,编曲子,做“冰墩墩”的面点,用雪来做雪人“冰墩墩”,大家用各种好玩的方式来求购“冰墩墩”,直接将我们冬奥会的欢乐氛围拉满!! 最后想说的是:我们赚我们应该赚的钱,做我们应该做的事,违法违纪的千万不要碰。欢欢乐乐过大年,开开心心看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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