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重磅资讯——全国首例!法院判售假者上淘宝说“对不起”
淘宝是我们淘宝人赖以生存的地方,各位卖家宝宝有没有发现上周的淘宝公告有什么不一样?
淘宝上有一份关于法院判决售假者道歉的公告,不知道大家关注了没有?
1 基本案由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谢某某、张某某在淘宝网店销售假冒“VANS”的鞋子达53万余元。
2017年5月,义乌市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谢某某、张某某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各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8月,谢某某等三人再被淘宝网以恶意售假损害商誉为由告上法庭。今年3月,义乌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损失1万元、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据小编了解到,法院判决需作出道歉声明的一共有3位,有售假者张某某和谢某某,还有一位则是售假账号的提供者。
2法律分析
(1).售假者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售假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商家入驻淘宝网时签订的《淘宝服务协议》效力如何?
张某某等三人在入驻淘宝网时签订的《淘宝服务协议》,其中第4.2条约定:用户应当确保其在淘宝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不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谢某某、张某某明知淘宝网上不允许出售假货,仍在其上面销售假冒品牌鞋子,属违约行为;苏某某将注册的网店提供给他们售假,也属违约。这妨害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和原告的商誉。因此,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后果。
3阿里巴巴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平台上绝大多数商家都是守法经营,诚信为本,少数不法商家的售假行为,不仅损害了平台的商誉,更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绝大多数诚信守法商家的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孙军工说。
这次的道歉,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这方面的重视,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维护了绝大多数诚信守法商家的权益。人与人之间需要以诚信相待,当然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也不例外,古哥认为,对于卖家来说,只有诚信守法,店铺才能越做越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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