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提示:此次调整,大家必须了解!
淘宝评价规则:淘宝调整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计算逻辑
据悉,淘宝拟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计算逻辑进行调整,新规首次生效时间是2014年10月10日(这也是天猫最新招商规则的生效时间,预计阿里巴巴上市后,旗下各业务版块的规则将迎来新一轮调整)。
具体方案如下: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二)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 销量、评价均不累计。 若同时发生上述情形,则以第二项执行。
规则解读: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1、按照什么价格为准来计算是否低于1元? 该价格是指订单支付价格,即除去邮费、店铺优惠券、单品折扣等价格后,买家实际支付的价格(含支付宝红包、集分宝、积分、点券、淘里程)。 例如:卖家发布的商品一口价为1元,买家使用店铺优惠券抵用后最终花了5.8元买下(其中邮费5元),则该笔订单的支付价格为0.8元。
2、搭配套餐、满减工具、多个商品购物车下单的方式下,如何计算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 每笔子订单的支付金额按照等比分摊方式计算,即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总订单支付金额/各商品一口价之和)*单个商品一口价。 例如:三个商品以搭配套餐形式出售,商品一口价分别为1元、8元、10元,买家以15元现金外加1元支付宝红包即16元买下,则1元商品的支付价格=(16/19)*1=0.84元,以此类推,另两个商品支付价格为6.74元、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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