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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普及下网红的发展史
最早的网红大部分都是淘系的,基本以淘宝为主,现在大批的活跃在微信微商的体系里,每年都有差不多三五百万的网红出来。
早期的网红,类似微商只是把产品发到朋友圈里去,现在随着微博和微信运营的成熟,出现了两种形式:一个是开始用网红的平台去做,用H5的页面做传播,包括公众帐号。因为公众帐号的粉丝数量有限,成交其实非常困难。
另一种是直接在她们的手机上贴照片,一般九张图,把她们穿的衣服、用的包包拍下来,推送给其他人。奇怪的是大部分消费者直接留言说这个衣服我要,直接就微信转账过去了。
微信上的这种方式成了网红中赚钱最直接的方式,而且微信体系的成交量非常大。
有趣的是,网红的消费和淘宝购物相比,是一种更加非理性的消费,看到了喜欢就买。我研究过国外网站,国外像美国的网红,基本上在twitter、facebook上面成交非常多,比较知名的模特、明星通过twitter和facebook可以销售大量的商品,尤其是时尚类的商品。用的是非常直接的方式,不走其它系统,看到照片直接给钱。
网红经济这一块未来有三个可以重点切入的点,
第一点是:视频会成为消费者和网红运营的第一中心! 我们看到比如微拍的平台,是国内做的最早的。行业里有两家短视频的做的非常好的公司,一家叫美拍,一家叫映客,都是拿到几亿资本的公司,做短视频录播的频道。更加流行的是视频直播平台,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是很复杂的技术,直播的并发流量的费用非常高,国内现在有三四家公司有这样的能力做这个事情。比如360的周鸿祎投资的花椒,现在90后基本上活跃在花椒这样的视频频道,而微信基本是不玩的。
第三个点是网红有三种不同的玩法。 最简单的体系是淘宝达人的模式,也就是淘宝客的模式。
网红在某个地方通过微信微博等做分享,或者通过视频的地方做分享,其实是帮助品牌卖东西,她是一个淘宝客,把大家引流到店铺,成交之后分成,这是淘宝的主模式。但是这个模式有巨大的问题,成交率非常差,因为淘宝客的利润太薄,同时淘宝客这个模型不具备强大的个人属性。 所以我就很讨厌有些装逼说什么淘客是下一个网红风口,你不懂不要乱bb好不好。
年前我代表搜道网去广州和茵曼聊,他们在2016年对于网红有自己的规划,目标要做两个亿,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做,签约了我推荐的30个国内比较知名的网红。他们做实验让网红去推茵曼的衣服,可以卖得出去,一次差不多二三十万。这次他们做了一个品牌,网红的品牌,茵曼出品,同样的宣传力度可以卖出150万到200万左右的衣服。
达人和淘宝客的模式是比较简单的模式,大批的网红会参与,但是做不了自己独立的网红平台。类似茵曼的这种方式是做独立的个人品牌,个人品牌的背后有专门的公司,去帮网红做粉丝的运营和管理,供应链、商品等等。
史玉柱当年做的黄金酒就是这样,黄金酒是一个独立的品牌,背后是五粮液支撑的,占很大的股份,这是几个不同的品牌的搭配,而茵曼出品的网红的子品牌就是大家共同经营维护的。
第三种模式是把网红当成IP做授权。 比如我们签了刘德华之后,刘德华的风格我们会拉一百个不同的品牌进来,有帽子、围巾、皮鞋等,这些东西全是刘德华的系列,但它的销售渠道不在刘德华的店里面,而在所有跟他合作的店铺里面去卖,只要这个产品卖出都会有提成,以IP的方式授权更多的品牌。一个粉丝真的很爱这个明星或者偶像的话,可以从头到尾把所有家里面的东西买一遍。这种授权的方式可能是未来大家合作最简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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