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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店铺一二年来都还有商品在那,都未去下架删除,前几天居然被一个钻号买家拍了一件的原价五百多的商品,拍下的收件人居然只写了一个“郑”,连名都没,刚好我那段时间也没上那店铺,就这样,买家拍下后过了几天我没发货就直接去申请退款,时间到了淘宝退款了给他,他居然发起了“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的投诉,一般的卖家会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因为退款给了他,就算投诉也没啥的,但事与愿违,淘宝的规则中有一条,不论有没有承诺发货的时间,如买家拍下付款后72小时内未发货的,经买家投诉后,会按商品价格的5%赔付,就是说你要在买家拍下付款的72小时内发货的什么事都没有,或者说与买家商定何时发货的也没问题,但如你超过72小时才发货,那么不论你有没有发出,只要买家懂的这规则发起投诉了那你就要赔付商品的5%给买家,如你不赔那买家如申请淘宝小二介入那到时不仅要赔付5%给买家,店铺还会被扣3分,所以我知道这规则后,虽然知道这个是买家故意搞钱来的感觉特冤,但也没其它更好的方法,只能“乖乖”地赔付了25元给了买家,自己直接赔付的小二不介入的那就不会扣分,如小二介入的不但要赔钱还要扣分。所以建议没管理的店铺那商品下架为好,不然碰上这样的极品,你真欲哭无泪呀。 S& o- d0 U4 {$ |1 Y&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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